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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风廉政建设“六项纪律”

党风廉政建设“六项纪律”

作者:中纪委 发布时间:2016-3-21 点击数:31478


    1.严守政治纪律,不得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,不得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,不得制造、散播政治谣言、小道消息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;

    2.严守组织纪律,不得违反组织程序,擅作主张、我行我素,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汇报,目无组织、瞒报个人有关事项,不得搞当面一套背后一套,不得搞家长制、一言堂、独断专行;

    3.严守财经纪律,不得利用职权职务便利和影响干预、插手财务活动、工程项目、招生考试、干部人事等工作,不得公款私存、挪用公款、私设“小金库”,不得为配偶、子女谋取非法利益;

    4.严守工作纪律,不得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,不得工作时间参与打牌、炒股、玩游戏、上网聊天、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,不得参与赌博、工作日饮酒,不得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、以权谋私,不得行政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;

    5.严守生活纪律,不得出入私人会所,不得组织或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消费娱乐或健身活动,不得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;

    6.严守廉洁纪律,不得违规配备公车、超标准接待、公款旅游和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,不得用公款相互吃请、送礼、娱乐,不得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,不得搞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、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。

[ 2016-09-29 10:52 ]信息来源:北海市第二人民医院责任编辑: